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5141 证券简称:呼阀控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按审议和公开披露的规范措施履行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违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议案,公司拟对内蒙古中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新能源”)进行减资,将公司对中汽新能源以债转股方式进行增资的部分(11,334,730 元,股权占比 10.18%),通过减资 11,334,730 元的方式,将中汽新能源对呼阀控股的应付账款进行还原。同时,呼阀控股以 0 元价格将受让中汽新能源原股东黄柯燚的认缴出资额 45,446,836.79 元(实缴资本 0 元)退还给黄柯燚。减资和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汽新能源的股权。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3)。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没有按照董事会审议并公开披露的规范措施进行规 范,擅自与中汽新能源股东洪依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对中汽新能源的出资 5,566.07123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9.99%)一次性转让给洪依茹, 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事项发生时规范方案相关议案已 提交股东大会尚待审议,事项发生后股东大会仍审议通过了原规范方案相关议案。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中汽新能源变更注册资本至 10,000 万元,由股东洪依茹减 公告编号;2025-004 少出资 1,133.387551 万元。变更后,中汽新能源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112 万元,占中汽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1.12%,股东洪依茹认缴出资 9,888万元,占中汽新能源注册资本的 98.88%。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进行整改,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于对违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方案的变更暨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议案,对上述背离审议和公开披露的规范方案实施的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整改,公司拟与洪依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款为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实缴出资的金额,即11,334,730 元,同时,公司对中汽新能源的认缴出资 112 万元在能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时及时转让给洪依茹。其次,公司与中汽新能源及洪依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洪依茹同意将其对中汽新能源的 11,334,730 元减资款转让给公司,即由中汽新能源向公司支付 11,334,730 元。基于此,公司将收回 11,334,730 元债权(债转股部分),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45 年 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于对违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方案的变更暨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上述行为对投资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及时与主办券商汇报沟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按照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决策方案执行和实施。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经营。 特此公告!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