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2025年01月0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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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福建奥翔体育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奥翔体育/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一创投行与奥翔体育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一创投行向奥翔体育派出何劭威、杨君、李啸寒、邱睿、陈梓健、龚铭杰六位具有辅导资格的人员,由何劭威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奥翔体育辅导工作,上述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原辅导人员丁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承担本项目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奥翔体育的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一创投行按照辅导计划,通过收集并检查资料、分析复核等方式对奥翔体育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协调各中介机构对公司持续推进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奥翔体育基本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

  2、持续跟进辅导对象的内控整改进度,对奥翔体育报告期财务核算、内控情况展开全面的尽职调查,规划后续的财务核查和内控整改方案并敦促辅导对象执行。

  3、就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的最新动态与公司保持日常交流。

  4、就本期内辅导对象定向发行股票进行核查,包括核查潜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核查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核查发行定价的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等。

  5、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口碑声誉情况,通过网上信息检索方式对上述主体的口碑声誉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存在重大敏感事项、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负面情况或其他导致口碑声誉受损的事项发生。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在本辅导期内作为本次辅导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规范指导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一创投行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奥翔体育现阶段财务会计管理体系仍不够完善,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进一步加强了各业务环节的基础单据的归集和存档,完善了各项内部流程管理体系。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协助奥翔体育进行健全与规范,对奥翔体育业务及财务情况匹配性进行核查和改进,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自接受辅导以来,辅导对象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要求相比尚有进一步改善空间,辅导工作小组在辅导期内将继续协助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对象治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与辅导对象保持密切的沟通交流,增强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义务及责任的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避免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创投行辅导工作小组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何劭威、杨君、
李啸寒、邱睿、陈梓健、龚铭杰,由何劭威担任组长。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通过日常沟通、访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工作,并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辅导对象独立性、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各方面进行持续调查及辅导,待符合相关要求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申请辅导验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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