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0488 证券简称: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 二、拟采取的选举方式 (一)当推荐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等于应选股东监事人数时,进行等额选举。 (二)当推荐提名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股东监事人数时,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以得票数从多到少依次当选。股东会第一轮投票后,如果存在补选的股东监事席位对应候选人均未取得当选票数,则进行次轮投票,直至应选股东监事全部选出。如因 2 名以上股东监事候选人获得的票数相等,且该等股东监事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在符合当选条件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为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股东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股东监事人数的,由股东会及时就该等股东监事候选人按照应选股东监事剩余名额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全部股东监事。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所选举的人数须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多选视为投票无效,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公告编号:2025-005 (四)股东监事候选人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拟采取的选举方式”为第三届监事会选举方式的拟定方案,最终选举方式将以《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办法的议案》的形式提请股东会审定后确定。 三、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及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保障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的权利。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 2.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补充人选。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5 年 1 月 26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 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的股东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公司监事会。 (三)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根据选定的人选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四)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召开股东会进行选举股东监事。 (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七)向监管部门递交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5 五、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监事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外,公司监事候选人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具备 3 年以上与其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黑社会性质犯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5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5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 5 年; (七)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八)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 公告编号:2025-005 人员; (十)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十一)最近 5 年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或者被基金业协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十二)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者被行业协会采取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十三)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十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一式两份):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 4.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签字,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注明日期,原件备查); 5.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职称(如有)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6.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格式件附件一)(含候选人简历、持股情况、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等); 7.推荐人推荐意见(参考模板见附件二); 8.监事候选人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9.监事候选人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四); 10.能证明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公告编号:2025-005 2.推荐人必须在 2025 年 1 月 26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 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婉清 联系电话:010-84183254 电子信箱:sunwanqing@guodu.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10 层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附件一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 方式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 □ 股东监事 选人类别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从事证券/金 现工作单 融/法律/会 位及职务 计/经济工作 年限 是否具备证券公司监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事资格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学历及专业 教 育 背 景 ︵ 高 中 以 后 ︶ 工 作 履 历 兼 职 情 况 1、监事候选人是否持有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是,持有 股。 相 □否。 关 说 2、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明 □是。 □否。 (请在对应表述前打√) 推荐人盖章/签字: 候选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推荐意见 XXX,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XX 学历,中共党员(如有),职称(如有)。 简要工作经历情况说明;现任职情况说明。 XXX 先生/女士长期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金融、证券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财务及法律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