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堃”)分别持有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东商城”)之 51%、49%的股权。 2019 年 7 月,昆山华东商城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江苏银行”)签订《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合同》,向江苏银行借款 4 亿元,期限为 10 年,昆山华东商城以其持有的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301156085 号/昆国用(2006)第 120061002036 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借款余额为 3.3亿元。 经与江苏银行协商,本公司与上海世堃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昆山华东商城100%股权为上述 3.3 亿元借款余额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24 日 住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99 号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 199 号 注册资本:15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商业房地产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出租;物业管理;百货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珠宝首饰、皮革制品、儿童玩具、钟表眼镜、照相器材、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装饰、装潢材料、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食用农产品销售;餐饮管理;美容服务;室内娱乐活动、游乐园;才艺培训;体育培训;科技培训;研学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冯文龙 控股股东: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同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215,421,026.88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45,685,318.9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291,607,769.2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76.01%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75.88% 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15,673,122.88 元 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3,929,662.98 元 2024 年 1-6 月净利润:997,267.78 元 审计情况:2023 年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昆山世茂华东商城开发有限公司 2、出质人: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堃贸易有限公司 3、质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质物:出质人以其持有的被担保方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本公司 持股 51%,上海世堃持股 49% 5、主债权:为确保被担保方与质权人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签订的《经营性 物业抵押借款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向质权人 保证,以质押财产为质权人依据前述合同而形成的全部债权以及前述本 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与被担保方在主 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含罚息、复利)、以 及被担保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质权人为实现 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 送达费、鉴定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此次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自愿为其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不会增加公司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408,795 39%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1,486,950 141%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1,369,893 130% 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689,268 66%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1,157,640 11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918,158 87%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714,628 68% 注:以上数据不包含已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未经公司审批程序审议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质押担保合同》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