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盾退债”2024 年第四季度 违约处置进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蓝盾退”、“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广发证券提供的资料。 广发证券按照《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广发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1、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一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数,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披露日,蓝盾股份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主要业务停顿的风险。公司已经陷入债务危机,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公司资金紧张,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已无经营办公场所,公司主要业务面临停顿的风险。 3、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存在回收不及预期的情形,面临应收账款产生较大坏账损失的风险。公司虽然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不排除未来客户信用变化、公司无法回收应收账款等因素造成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损失的风险。 4、预付账款损失的风险。公司持有大额预付款项,不排除供应商因市场环境或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预付款项出现较大损失的风险。 5、法律诉讼引致的风险。因资金紧张,流动性短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多笔金融机构贷款逾期、供应商货款逾期违约,多家金融机构、供应商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甚至强制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会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 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根据公开渠道了解,公司涉及多个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包括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蓝盾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炽贸易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的案件,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等。 6、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蓝盾股份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末,蓝盾股份 总资产为 46.89 亿元,总负债为 55.7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01 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已资不抵债,巨额债务未能偿还,因此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重大风险。不排除未来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 7、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情况。2021 年以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 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蓝盾退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8 年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蓝盾退债)。 2、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53,8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538.00 万张。 5、票面金额:100 元。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7、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8、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蓝盾退债”违约情况 蓝盾退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5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蓝盾退债”的计息期限内,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应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支付“蓝盾退债”的本金以及最后一年利息。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蓝盾退债”不能按 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中关于无法兑付本息情况的记载:“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 严重短缺,应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支付的“蓝盾退债”可转债本息无 法按期兑付。”因此蓝盾退债构成违约。 三、“蓝盾退债”违约处置进展 (一)关于召开“蓝盾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因蓝盾退未能按期支付本次“蓝盾退债”到期本息,其于 2024 年8 月 14 日披露《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蓝盾退 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蓝盾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本次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发行人对“蓝盾退债”追加担保,对“蓝盾退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蓝盾退债”债券持有人委托向蓝盾退采取法律行动 2024 年 9 月 27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共收 到 3 名债券持有人完整提交的授权材料,代上述三名债券持有人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诉讼材料,待后续法院审查及受理。 (三)“蓝盾退”董事换届 蓝盾退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刘波先生、高恩同先生及杨伟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波先生为连任,高恩同先生、杨伟强先生为新任。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故缺席本次股东会,且本次股东会监票、计票环节无监事代表参与,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程序瑕疵对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蓝盾退债”完成退出登记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发布《关于终止为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登记服务的公 告》,披露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为蓝盾退债办理了退出登记手续, 且已将证券登记相关数据和资料移交给蓝盾退。自退出登记日次日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终止为蓝盾退债提供证券登记相关服务,与蓝盾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关系亦相应终止。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蓝盾退债协助执法、质押登记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蓝盾退,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五)“蓝盾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及法定代表人变更 蓝盾退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蓝盾退董事会选举杨伟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上述选举结果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由陈伟纯先生变更为杨伟强先生,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事宜。此外,蓝盾退董事会聘任杨伟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职期限三年,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广发证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继续与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督促发行人制定并实施“蓝盾退债”违约处置具体方案,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最大程度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历次披露的公告文件、历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风险提示并关注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风险。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历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要风险提示”部分内容及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广发证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ldxm@gf.com.cn 联系电话:020-66335530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退债”2024年第四季度违约处置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