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总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灿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及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25)、2025 年 1 月 13日发布了《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本次股东大会延期通知未在原定召开日前提前 2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不符合《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发布时间的规定,存在轻微程序瑕疵,但未对决议结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0,166,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26,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 反对股数 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签订日常融资协议及办理相关资产抵 押、质押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每年新发生的各类日常融资借款协议的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融资借款协议,难以将每份协议都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预计本公司 2025 年度将发生的日常融资总额度为 93,600 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决定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总金额不超过 93,600 万元的日常融资借款及办理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金融资产、专利使用权等)抵押、质押、保理事宜,超出的应当重新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160,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160,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发布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160,2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 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序号 名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 关 于 预 计 议案一 2025 年度日常 126,500 95.47% 6,000 4.53% 0 0% 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预计公 议案四 司 及 子 公 司 126,500 95.47% 6,000 4.53% 0 0% 2025 年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亚楠、王浩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延期通知未在原定召开日前提前 2 个交易日进 行公告,不符合《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发布时间的规定,存在轻微程序瑕疵,但未对决议结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影响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