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 777 号 8 栋 080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李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559,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管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34,9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李苏、顾湘群、南京新天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8,000.00万元(含 18,000.00 万元)的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低于 3 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40%。 公司 2025 年将在申请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以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借款的担保方式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20,000.00 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稳健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购买和赎回,即在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 20,0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进行审批,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 作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七)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一) 董事会换届 460,716 100% 0 0% 0 0% 选举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与 (三) 其他关联方 发生日常性 460,716 100% 0 0% 0 0% 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修订 (六) 公司章程的 460,716 100% 0 0% 0 0%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薛惠敏、刘梦瑶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顾湘群 董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肖荣 董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叶明 董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吴主峰 董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徐邓 董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石金花 监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赵熔 监事 任职 2025 年 1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审议通过 20 日 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