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鑫环保: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5年01月2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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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品

                                      11101011              多种化学制品

                                      C                      制造业

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所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属行业                                C421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
                                      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
                                      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对废催化剂进行处置及综合利
                                      用,从废催化剂中提取有色金属产品和贵金属产品并


                                      对外销售;以及对相关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业务

二、 股份挂牌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贵鑫环保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总量(股)                        40,649,326

每股面值(元)                        1.00

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

是否有可流通股                        是

(二) 做市商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及其限制,以其规定为准。”

2、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适用 √不适用
3、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是 否 为  是否为控股          挂牌前12个月  因司法裁决、          司法冻  本 次 可 公
 序                  持 股 数 量              董 事 、  股东、实际  是否为  内受让自控股  继承等原因而  质押股  结股份  开 转 让 股
 号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监 事 及  控制人、一  做市商  股东、实际控  获得有限售条  份数量  数  量  份 数 量
                                              高管    致行动人            制人的股份数  件股票的数量  (股)  (股)  (股)

                                                                            量(股)      (股)

 1    吴卫            12,160,000  29.9144%  是      是          否      -              -              -      -        3,040,000

 2    韩东洋            3,720,000    9.1514%  是      是          否      -              -              -      -          930,000

 3    张国栋            3,720,000    9.1514%  是      是          否      -              -              -      -          930,000

 4    辽宁中天科技创                          否      否          否

      业投资基金合伙    2,610,966    6.4231%                              -              -              -      -        2,610,966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5    北京中科光荣绿                          否      否          否

      色创业投资中心    1,533,742    3.7731%                              -              -              -      -        1,533,742
      (有限合伙)

 6    沈阳瑞鑫洪泰投                          否      否          否

      资基金合伙企业    1,432,731    3.5246%                              -              -              -      -        1,432,731
      (有限合伙)

 7    辽宁新兴二期文                          否      否          否

      化创业投资基金    1,367,200    3.3634%                              -              -              -      -        1,367,20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8    王大勇            1,252,474    3.0812%  否      否          否      -              -              -      -        1,252,474

 9    中投铁岭鑫联产                          否      否          否

      业发展股权投资    1,231,231    3.0289%                              -              -              -      -        1,231,231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10  铁岭县众鑫源创    1,201,201    2.9550%  否      否          否      -              -              -      -        1,201,201
    投有限公司

11  刘卜铭            684,969    1.6851%  否      否          否      -              -              -      -          684,969

12  庄晓彬            652,742    1.6058%  否      否          否      -              -              -      -          652,742

13  沈阳经济区一期

    产业投资基金合    600,60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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