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并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2.业绩增长持续性,问题 3.
关联交易及外协采购的真实性、公允性,问题 5.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3
问题 1. 创新性的具体体现......3
问题 2. 业绩增长持续性......5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9
问题 3. 关联交易及外协采购的真实性、公允性......9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2
问题 4. 寄售模式下收入及存货核算准确性......12
问题 5. 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13
问题 6. 新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及必要性......15
问题 7. 关于股权激励事项......16
问题 8. 其他财务问题......17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20
问题 9. 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20
问题 10. 其他问题......21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1.创新性的具体体现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存在将不涉及关键核心工艺且生产制造工艺成熟的部分产品压铸工序和机加工工序委托给外协厂商进行加工的情形。公司以压铸设备的运行时间作为产能利用率的计算依据。(2)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油底壳类和罩盖类等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逆变器壳体和电机壳体等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以及悬置支架等悬挂系统零部件,其中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动力传动系统的铝合金压铸件销售收入占比超 80%。(3)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2021年度的2.04%
提升至 2024 年 1-6 月的 11.16%。
(1)生产模式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现有生产线基本情况,包括品名、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取得方式、成新率、产能、具体用途、自动化水平以及各生产线对应的主要产品、各期产量、各环节员工配置等情况。②按照产品或服务类型,以流程图形式分别说明各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过程、主要生产环节及生产工艺,关键核心工艺与非关键核心工艺、生产制造工艺成熟与不成熟的划分标准及对应的具体环节,发行人、外协供应商、外采劳务人员分别参与哪些生产经营环节。③说明公司产能利用率计算方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异同,能否准确、客观反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
(2)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铝合金压铸件销售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及对市场空
间的测算,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国内、国际的铝合金压铸件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地位情况,发行人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是否呈现萎缩趋势。②结合公司主要产品铝合金压铸件市场的竞争格局,下游客户开拓、供货情况,研发项目进展、专利取得及与同行业对比情况,目前在手订单执行情况及新增订单取得情况,说明发行人铝合金压铸件产品销售业绩的稳定性。③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份额的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竞品对比情况,充分揭示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相关风险及发行人业务拓展的相关风险。④说明“拥有较为先进的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整体的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压铸行业前列”“公司已成为我国压铸行业较为领先的企业之一”是否有充分依据,如无,请删除相关表述。
(3)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销售业绩成长性。请发行人:①说明发行人现有的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竞争优劣势。②结合发行人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既有客户生产的相应产品对应的具体车型种类及对应市场空间,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市场竞争格局,发行人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领域的技术、人员储备情况,分析说明客户开拓情况、开拓难点及预计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录时长。③结合上述情况分析说明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业务销售业绩的成长性、可持续性,并充分揭示风险。
(4)技术研发情况及创新性体现。请发行人:①区分应用于传统燃油车的铝合金压铸件、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悬挂系统零部件产品,结合下游客户使用环境、趋势、习惯
变化等情况,说明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的需求变化情况。②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结合下游需求变化情况,针对性开展研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投入、具体研发成果以及对应的产品、利润情况,说明发行人通过工艺改进、性能优化、技术路线调整等手段对产品更新迭代或者形成新产品情况。③结合新技术及新产品与行业内竞争对手技术或产品对比情况,就相关技术产品相较于国内外竞品是否具备竞争优势进行充分论证说明。
请保荐机构核查前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业绩增长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以及悬挂系统零部件,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4,799.12 万元、75,455.52 万元、90,172.01 万元及 45,600.79 万元,各期分别同比增长 16.45%、19.50%、19.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830.95 万元、1,520.85 万元、5,173.36 万元及 3,618.69 万元,2022 年、2023 年分别同比增长-16.94%、240.16%。(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9,958.85万元、16,256.09 万元、20,455.63 万元及 19,264.1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14%、21.07%、22.13%及 20.54%。(3)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 8,704.10 万元、14,266.85 万元、17,750.47 万元及 8,537.94 万元,占比分别为13.43%、18.91%、19.69%及 18.72%。(4)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包括大众集团、上汽集团、山东阿尔泰、上汽
大众、中国一汽、上汽通用等,合计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92.95%、87.65%、87.35%及 87.34%,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向大众集团、上汽大众及山东阿尔泰等的销售金额逐年增长。(5)山东阿尔泰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发行人 2022 年新增客户,合作当年即实现大额销售,2022
年 7 月以来销售规模分别为 4,911.95 万元、12,876.43 万元和
8,061.57 万元,2022 年至 2024 年 1-6 月各期末对其应收账款
余额分别为 3,547.39 万元、4,757.53 万元及 4,711.87 万元,
为发行人第一大欠款方。
(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与浄利润变动趋势、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发行人:①区分销售区域,列示主要产品细分产品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销售金额、销售单价、销售占比及变动趋势。②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主要客户采购需求、重大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下游领域发展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及新能源三电系统零部件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发行人业绩增长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③说明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的变动原因,结合产品销量、原材料价格等说明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期间费用、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的匹配性,并结合上述内容说明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而归母扣非后净利润下降、2023 年归母扣非后净利润增速远超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④说明与山东阿尔泰的业务合作背景,在 2022 年产生合作、合作当年即实
现大额销售、报告期内向其销售大幅增长的原因,采购金额与终端市场需求是否匹配;说明阿尔泰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产品,如存在,说明相同产品销售金额占发行人及阿尔泰的收入的比例,发行人及阿尔泰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发行人向其销售是否稳定、可持续。⑤结合境外客户的获取方式、海关数据、主要境外客户资信情况、海外市场需求及国际关系形势等,详细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外销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⑥结合新老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及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情形,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背景及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主要客户的类型(如整车厂商、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等)、所在区域及进入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方式,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年限及稳定性;对比列示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户类型、客户生产方式及相应销售占比,结合上述内容详细说明前五大客户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区分销售区域,列示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细分类型、销售金额、销售占比、变动趋势及终端应用领域(如传统能源汽车、混动电车等),结合客户收入规模、同类采购占比、终端适配车型及市场表现情况等,说明向大众集团、上汽大众等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动力传动系统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能源汽车,报告期各期销售占比均在 80%以上。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
主要产品运用于客户终端车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型上市时间、是否为客户主要车型、车型销售情况及占客户收入比例等,说明发行人 2023 年业绩增长来源主要是传统燃油车还是新能源混合动力车;结合终端车型的市场份额、竞争格局等,进一步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②结合报告期及期后国内外传统能源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情况及变动趋势,发行人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的具体应用类型(如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等)及收入实现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淘汰或应用领域受限的风险,经营稳定性是否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③说明发行人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目前主要客户合作情况、收入实现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是否存在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④说明报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订单数量、金额(含税),各期新签合同数量、金额(含税),目前履行中的重要销售合同的起止日期和执行进度,预计确认收入时间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业绩增长的稳定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方法、过程、比例和结论,其中:(1)函证程序,区分境内境外说明发函数量及金额、占比,回函数量及金额、占比,回函不符的具体金额及原因,回函不符、未回函的替代核查程序及占比等;是否函证客户验收时间,如何确认客户验收日期的
真实性。(2)走访情况,请说明境内境外客户走访方式(现场或视频)、走访时间、走访地点、走访地点是否为客户实际经营场所、访谈对象及职位和访谈有效性、走访关注事项、走访过程是否发现异常及核查结论。(3)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