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4185 证券简称:黎明钢构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 员、职工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朱宁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选 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4.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杜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上述聘 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基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桃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新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1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洪超容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10 (三)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马学龙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8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黎明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