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842 证券简称:上海精智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4、截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尚未签署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公司将与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5、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及本次募投相关子公司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公告编号:2025-008 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精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