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75 证券简称:新锐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10 时 0 分。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75 新锐科技 2025 年 2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发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前述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的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六)审议《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股东大会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2025-004)。 (七)审议《关于拟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董事会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5-005)。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监事会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监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5-006)。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7)。 (十)审议《关于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8)。 (十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关于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1)。 (十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五)审议《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5)。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09 时 0 分 (三)登记地点: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发路 199 号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15930826 传真:0575-83835788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王海燕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