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方式 □其他 2025 年 1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达为新高 权益(拟)变动方式 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亿创科技 100,000 股。本次交易前,北京北达为新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亿 (可多选) 创科技股份 8,615,349 股,持股比例 29.9957%;本次交 易后,北京北达为新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亿创科技股份 8,715,349 股,持股比例 30.3438%。 2025 年 1 月 2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建民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亿创科技 100,000 股。本次交易前,马建 民持有公司股份 6,715,056 股,持股比例 23.3795%;本 次交易后,马建民持有公司股份 6,615,056 股,持股比 例 23.0313%。马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比例 从 70.0002%变为 69.652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行为。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北达为新高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马建民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达为新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建民的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达为新高科技有限公司、马建民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