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一、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演变情况 (一)2009 年,嘉盛德有限设立 2009 年 3 月 17 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湘)名私字[2009]第 973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26 日,嘉盛德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嘉盛德有限的注册资 本为 300 万元,其中李洪超认缴出资 147 万元,邰湘江认缴出资 108 万元,李庆 国认缴出资 45 万元。 2009 年 3 月 26 日,岳阳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岳金会验字 [2009]第 023-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3 月 26 日止,嘉盛德有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60 万元整,均以货币出资,由李洪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实际缴纳。 2009 年 3 月 31 日,湘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嘉盛德有限成立并核发了注 册号为 430624000005140(1-1)S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嘉盛德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比例(%) 1 李洪超 147.00 49.00 2 邰湘江 108.00 36.00 3 李庆国 45.00 15.00 合计 300.00 100.00 注 1:根据湖南永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立验报字[2011]变第 007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5 月 12 日止,嘉盛德有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出资人民币 240 万,嘉盛德有限实缴出资至 300 万元; 注 2:李洪超系受李胜国委托,代持 147 万出资额;代持已于 2012 年解除并还原。 (二)2012 年,嘉盛德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的嘉盛德有限 147 万元股权作价 147 万元转让给李胜国。 2012 年 2 月 20 日,嘉盛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让,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2 年 2 月 28 日,嘉盛德有限就上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嘉盛德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比例(%) 1 李胜国 147.00 49.00 2 邰湘江 108.00 36.00 3 李庆国 45.00 15.00 合计 300.00 100.00 (三)2017 年,嘉盛德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 年 10 月 16 日,湖北鑫京茂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鑫京茂审字 [2017]第 1671081 号”《审计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嘉盛德有 限净资产为 3,380,399.88 元。 2017 年 10 月 16 日,嘉盛德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嘉盛德有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现有股东作为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3,380,399.88 元为基数,折合股份公司股本 300.00 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余额 380,399.88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由发起 人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认购,各发起人 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7 年 10 月 31 日,李胜国、邰湘江、李庆国签署《发起人协议》,一致同 意:以公司经审定的截至2017年8月31日嘉盛德有限的账面净资产3,380,399.88 元为基准,按 1:0.89 的比例折合 300.00 万股作为股份公司股本,其中 300 万元 列入股份公司实收资本,余额 380,399.88 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按公司净资产折合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的议案》《关于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嘉盛德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并聘用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 11 月 11 日,湖北鑫京茂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鑫京茂验字 [2017]第 16900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已收 到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嘉盛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3,380,399.88元,折合实收股本3,000,000.00元,净资产折股后剩余部分380,399.8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取得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30624687403294K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因 2017 年股改时未聘请评估机构评估,存在程序瑕疵,为弥补该程序瑕疵, 公司委托亚超评估对嘉盛德有限股改时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委托中审众环湖南分所就 2017 年嘉盛德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对嘉盛德有限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 了专项审计,出具众环湘专字(2023)00059 号《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经审 计后认定,截止 2017 年 8 月 31 日嘉盛德有限净资产 3,107,416.34 元。 2023 年 8 月 5 日,亚超评估出具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257 号《湖南 嘉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嘉盛德有限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167.19 万元,评估增值 856.45 万元,增值率 275.62%。 2024 年 5 月 28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验字(2024)1100009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止经审计后净资产人民币 3,107,416.34 元,作价 人民币 3,107,416.34 元折合实收资本(股本),其中人民币 300.00 万元作为公司的(实收资本)股本,超出实收资本(股本)部分人民币 107,416.34 元作为“资本公积”。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审计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减少等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确认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嘉盛德有限的净资产为 3,107,416.34 元,较原审定净资产 3,380,399.88 元减少 272,983.54 元,但仍高于股份公司的股本 300 万元,不影响 公司整体变更的有效性,不影响公司股本的充实性,公司根据复核审计的结果调整财务报表。同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就折股方案变更事宜签署了《湖南嘉盛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 嘉盛德有限变更股份公司后,注册资本 3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胜国 147.00 49.00 2 邰湘江 108.00 36.00 3 李庆国 45.00 15.00 合计 300.00 100.00 (四)2021 年,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1 月 9 日股东李庆国与李胜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庆国将 其持有公司的 15%的股权以 45 万元价格转让至李胜国。 2021 年 5 月 7 日,嘉盛德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李庆国将其持有 的公司 15%股份(对应出资额 45 万元)以 45 万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李胜国。 2021 年 5 月 21 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嘉盛德本次工商变更进行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南嘉盛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胜国 192.00 64.00 2 邰湘江 108.00 36.00 合计 300.00 100.00 (五)2023 年,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及现有股东与湘江产投、迪策基金、银城创投、财 信创投签订《增资协议》,以人民币 5,3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4.8276万元。 2023 年 4 月 26 日,嘉盛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以增 资方式引入新股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354.8276 万元,其中湘江产投认购20.6897万元,迪策基金认购15.5172万元,银城创投认购10.3448 万元,财信创投认购 8.2759 万元。 2023 年 6 月 6 日,中审众环出具众环验字(2023)110001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已收到湘江产投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人民币 2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