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430161 证券简称:光谷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88 号高农生物园总部 A 区 19#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益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298,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耿雅洁、王英春因事缺席; 公告编号:2025-01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高级管理人员周峻峰、樊硕真、邓媛、高波、曹莉、程志超、魏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298,3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46,71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湖北长江北斗数字产业有限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6,151,618 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1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 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298,3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298,3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 0 0% 0 0% 0 0%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5-011 (二)律师姓名:石凯思、魏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