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同意将公司库存股 204.96 万股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齐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本次股权激励的具体安排如下: 事项 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 1、根据《上海齐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1)新合伙人入伙,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 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 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 退伙。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 此给合伙企业的损失。 (3)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及合伙人其他约定 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 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 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 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 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 人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 流转及退出机制 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债务,以其退 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2、根据《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1)不存在违约的财产份额处置 丙方(指被激励对象,下同)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 式处置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具体如下: ①公司申请上市前、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后至公司股票上市前(以下简 称“上市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上市后合伙企业限售期届满前,丙 方可通过向乙方(指普通合伙人,下同)转让财产份额的方式实现退 出,退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低不低于丙方在合伙企业实缴出 资额以及出资期间该实缴出资额按 10%年息计算的利息之和; ②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合伙企业限售期届满后,丙方退出的,则由丙方 向乙方提出退出申请,由乙方选择通过合伙企业定向减资(即在合伙 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的安排下,合伙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 转让丙方所持的相应公司股份,同时退还丙方在合伙企业相应的财产 份额,相关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如有),通过定向分配的方式全 部支付给丙方)或受让丙方财产份额的方式实现丙方的退出。如乙方 决定合伙企业定向减资的,则退出价格按照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 定;如乙方决定受让丙方财产份额的,则退出价格由转让双方参照公 司股票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存在违约的财产份额处置 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则乙方有权回购丙方所持的合伙企业财产份 事项 具体内容或相关合同条款 额,回购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①公司申请上市前、上市审核期间或公司股票上市后合伙企业限售期 届满前,回购价格为丙方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间该实缴 出资额按 10%年息计算的利息之和; ②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合伙企业限售期届满后,回购价格按以下方式计 算:丙方间接持有的公司权益×其被认定违约当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 格(如当天为非工作日的,则以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确定公司股票的 市场价格)×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丙方在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以 及出资期间该实缴出资额按 10%年息计算的利息之和。 (3)其他情况 ①如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乙 方有权回购激励对象所持财产份额。如在公司申请上市前、上市审核 期间或公司股票上市后持股平台限售期届满前,丙方离职的,回购价 格为丙方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以及出资期间该实缴出资额按 10% 年息计算的利息之和计算;如公司股票上市后且合伙企业限售期届满 后,丙方离职的,回购价格按照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自离职之日起 10 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则可通过合伙企业定向 减资方式实现丙方的退出。 ②丙方如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的,从当年起不再享受分红,所 持有的财产份额不可继承,应按照本条第 2 项“不存在违约的财产份 额处置”内约定由乙方回购。 ③丙方确认,如与其配偶离婚且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则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其配偶不得通过成为新合伙人的方式 分得该财产份额,丙方拟继续持有财产份额的,须与其配偶就合伙企 业财产份额权属完全归属于丙方达成书面约定,否则乙方可按照“不 存在违约的财产份额处置”内的价格回购其财产份额,要求丙方退 出。 激励计划标的股票 激励对象取得激励股份的价格为 14.6370 元/股 授予价格 合伙期限内,除经普通合伙人书面同意,或者发生激励对象离职或激 锁定期限 励对象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形可以依照合伙协议约定退伙或要求 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外,不得转让所持合伙份额或退伙。 绩效考核指标 尽职尽责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绩效考核文件中的岗位职责,且在履行劳 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期间每年工作业绩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结果为合格 服务期限 未约定 激励份额 共计 204.96 万股股份 是否涉及激励计划 否 实施调整 在公司发生控制权 变更、合并、分立 的情况下,股权激 未约定 励计划执行的相关 安排 (二)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程序,实际参加人员是否符合前述标准、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出资来源,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已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及其授予计划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四、公司股本形成概况”之“(五)股权激励情况或员工持股计划”中补充披露如下: 2、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的程序 (1)激励对象选定标准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海齐佺持有公司 3.80%的股份,全部激励对象均通过持有上海齐佺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公司的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选择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并对员工予以考核,员工自愿参加。上海齐佺现有合伙人担任的具体职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参加人员 任职情况 1 吴海涛 董事长、总经理 2 姜留奎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 赵凤同 北方区业务总监 4 杨金玉 荷亚装饰副总经理 5 马兴兵 技术研发经理 6 王奎玉 生产中心副总经理 7 吴伟进 南方区业务总监 8 胡振平 副总经理 9 陈良 精益经理 10 邹明选 技术总工 11 石琴 客服经理 12 陈雪松 销售部副总经理 13 陈娟娟 总经理助理 14 洪琴 内审部经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