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科技:美亚科技及广发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5年02月0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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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10

BOP手续费-返还前  A+B        415.69      1,275.98        901.52        575.84

BOP结算金额        C      219,216.39    399,386.84    195,081.26    139,468.16

BOP手续费率        (A+        0.19%        0.32%        0.46%        0.41%
                  B)/C

BOP手续费返还率    B/C        0.13%        0.29%        0.38%        0.37%

  报告期内,发行人BOP手续费率分别为0.41%、0.46%、0.32%和0.19%,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有所下降,主要受BOP手续费收费标准调整的影响,在2023年7月收费标准由0.5%下降至0.2%,此外BOP手续费的实际费率略低于收费标准,主要受进项税抵扣了手续费成本的影响。发行人BOP手续费返还率分别为0.37%、0.38%、0.29%和0.13%,均在约定的期间范围内,具体情况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九/(一)/1/(2)具体收费标准与支付安排”。

  综上所述,BOP手续费规模与发行人相关业务量具有匹配性,变动具有合理性。

  (3)中航鑫港担保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中航鑫港担保费主要由BSP担保与鑫程保/鑫拿保构成,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  2022年12月31  2021年12月31
                    /2024年1-6月    日/2023年度    日/2022年度    日/2021年度

BSP担保额度              18,170.00      17,430.00      10,350.00      10,500.00

BSP担保费用                80.13        144.47          70.48          71.37

BSP担保费率          0.88%(注2)          0.83%          0.68%        0.68%

鑫程保/鑫拿保担保          1,700.00        1,700.00        1,850.00      2,650.00
额度

鑫程保/鑫拿保担保            25.47          48.11          62.26          51.42
费用

鑫程保/鑫拿保担保    3.00%(注2)          2.83%          3.37%        1.94%
费率

  注 1:上表中的担保费率使用该年度的担保费用除以期末担保额度进行测算。

  注2:2024年1-6月的担保费率通过将担保费用翻倍再除以期末担保额度进行简单年化。
  报告期内,BSP担保费率分别为0.68%、0.68%、0.83%和0.88%,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较高,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共卫生事件缓解,出行需求旺盛,发行人需要向中航鑫港申请BSP短期担保,在无须增加任何反担保措施的情形下临时提高担保额度,并支付额外担保费用,致使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较高。

  报告期内,鑫程保/鑫拿保担保费率分别为1.94%、3.37%、2.83%和3.00%,受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鑫程保/鑫拿保担保额度进行调整的影响,通过期末担保额度进行测算的担保费率在3.00%左右,与收费标准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中航鑫港担保费规模与发行人相关业务量具有匹配性,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中列示的外采的超过 10 万元的研发项目合
计金额不一致、具体项目金额不一致、项目数量不一致,请说明上述不一致的原因,技术服务费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1、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中列示的外采的超过 10 万元的研发项目

  (1)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披露数据  问询回复数据  保荐工作报告
                                                                      数据

美亚用户行为监控及统计系统开发              10.87          10.87              -

美亚航旅网国际机票系统开发                  32.15          32.15              -

商旅机票类基础数据一体化系统开发            11.43          11.43              -


            项目名称                应披露数据  问询回复数据  保荐工作报告
                                                                      数据

商旅全产品数据报表系统开发                  18.02          18.02          18.02

商旅钉钉销售数据管理系统开发                39.45          72.71          72.71

商旅国内酒店产品系统开发                    38.55          72.59          72.59

商旅在线开具发票系统开发                    42.07          42.07          42.07

商旅国内机票(酒店)超时订单监控系统          76.43          76.43          76.43
开发

商旅运营监控分析系统开发                    35.67          45.73          45.73

订单处理系统_用车对接悦行                  17.58          17.58          17.58

              合计                        322.22        399.58        345.13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的项目数量不一致,项目数量不一致,个别具体项目金额不一致,主要系 2024 年对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做了差错更正和疏忽未列示《美亚用户行为监控及统计系统开发》、《美亚航旅网国际机票系统开发》、《商旅机票类基础数据一体化系统开发》三个项目的原因,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未更新至最新数据,从而导致不同文件披露数据不一致。

  (2)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披露数据    问询回复数据  保荐工作报告数
                                                                      据

美亚尚途国内酒店基础数据智能            29.25            29.25            29.25
化管理系统的开发

美亚尚途悦行用车管理系统的开            16.98            16.98            16.98
发

美亚尚途国内机票订单管理系统            43.40            43.40            43.40
的开发

美亚尚途在线支付渠道重构系统            20.75            20.75            20.75
的开发

美亚尚途H5国内机票订单中心系            33.01            33.01            33.01
统的开发

美亚尚途火车票订单自购模式接            44.35            44.33            44.35
入系统的开发

美亚尚途城市+机票基础数据系            17.92            17.92            17.92
统的开发

            合计                      205.66          205.64          205.66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的项目数量一致,其中美亚尚途火车票订单自购模式接入系统的开发,问询回复数据为 44.33 万元,保荐工作报告数据为 44.35 万元,差异为 0.02 万元,系尾数差异。


    2、技术服务费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

  报告期内发行人针对技术服务费的核算认定原则保持一致,发行人与技术服务商单独签订合同,根据技术服务商实际服务内容进行谈判确定价格,在技术服务提供完毕后发行人账面确认成本,发行人账面的技术服务费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针对研发项目管理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根据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针对技术服务费的发生,由集团技术中心统一管理,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集团技术中心代表发行人对外签订合作协议。根据《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要求对技术服务费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全部核查程序,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1-4,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5-9,具体如下:

    1、关于价格优势

  (1)访谈发行人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业务持续开展的核心要素,发行人具有价格优势的产品及其对应的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表/发行人说明,核查各业务板块利用其他板块 Office 号出票的订单,核实收入、成本是否调整到相应的业务板块下;

  (3)访谈发行人产品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获取的后返佣金和私有运价的具体情况、发行人所获得的航司代理资质评定情况;

  (4)访谈发行人航旅票务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票务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2、发行人业务实质是否为代理或零售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程序:


  (1)查阅发行人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相关业务的宣传介绍资料,获取发行人关于其主营业务、服务客户群体及具体服务的说明;

  (2)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商旅管理业务的收入构成、采销模式、利润来源、收入确认方式,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及毛利润具体构成,发行人主要收入性质及自身业务实质、认定该业务不属于代理业务的依据;

  (3)获取商旅管理业务主要客户的商旅管理服务框架合同,了解发行人为该等客户提供的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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