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该公司之间,未曾发生交易,不存在发行人对该公司进行利益倾斜的情况,因此发行人未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法人。 8、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合理性 (1)发行人各期销售、管理、研发人员数量变动具有合理性;各类人员的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差异具有合理性;期间费用中职工薪酬持续增加和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涨幅较高具有合理性。 (2)销售、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报告期内增幅较快具有 合理性,不存在跨期费用,管理费用中咨询费的发生具有合理性。 9、其他问题 (1)发行人BSP系统配置费、IBE+流量费、BOP手续费、中航鑫港担保费与业务量相匹配,在报告期内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2)保荐工作报告和问询回复中列示的外采的超过 10 万元的研发项目合计金额不一致、具体项目金额不一致、项目数量不一致系报告期内存在差错更正所致和尾数差异。发行人技术服务费核算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内控健全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陈培钢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培钢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圳 郭 国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问询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问询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