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王怡里 项目负责人 冯保磊 项目组成员(经办人) 于东良 联系电话 010-83914188 传真 010-83914188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9 号 2 幢 5 层 502 室 单位负责人 孙在辰 经办律师 陆宽、刘志伟 联系电话 010-87777500 传真 010-87777500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甲 19 号国际 传播大厦 5 层 22、23、24、25 号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凌燕、李知好 联系电话 0535-6651088 传真 0535-6651088 (四)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 号 5 层 法定代表人 周宁 经办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010-50939780 传真 010-50939780 有关声明 (一)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5 年 1 月 9 日 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盖章: 2025 年 1 月 9 日 控股股东签名: 盖章: 2025 年 1 月 9 日 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王怡里 项目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冯保磊 山西证券(加盖公章): (空) (二)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员签名: 机构负责人签名: 机构全称(加盖公章) 2025 年 1 月 9 日 备查文件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烟台欧森纳地源空调股份有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