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02 月 0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和审慎公允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以下六个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跃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被选举人张跃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长适当人选。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张跃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跃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总经理适当人选。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曾庆海先生、郭远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曾庆海、郭远远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适当人选。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郭远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郭远远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 公告编号:2025-015 合惩戒对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适当人选。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欧阳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欧阳玲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适当人选。 以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以上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嘉俊、孙兴华、陈湘雄 2025 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