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海微元: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02月07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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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5723        证券简称:宝海微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跃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张跃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跃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长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嘉俊、陈湘雄、孙兴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张跃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跃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总经理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嘉俊、陈湘雄、孙兴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曾庆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曾庆海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适当人选。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郭远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郭远远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副总经理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嘉俊、陈湘雄、孙兴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郭远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郭远远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嘉俊、陈湘雄、孙兴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任欧阳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欧阳玲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嘉俊、陈湘雄、孙兴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在董事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1)拟选举张跃萍、吕苏民、陈湘雄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公司董事长张跃萍担任主任委。相关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拟选举李嘉俊、孙兴华、吕苏民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并由独立董事李嘉俊担任主任委员。相关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拟选举孙兴华、陈湘雄、张跃萍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并由独立董事孙兴华担任主任委员。相关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拟选举陈湘雄、李嘉俊、庞宪宝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由独立
董事陈湘雄担任主任委员。相关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宝海微元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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