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字): 廖博文沈晶晶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胡劲为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评估机构关于名称变更的说明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21]605 号《郴州市 晶讯光电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公告》(京财资评备 [2022]0136 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此,湖南晶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的盖章单位为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说明。 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劲为 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八节 附件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章程 五、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的审核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开转让的注册文件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七、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