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期)

2025年01月0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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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投行〔2025〕1 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期辅导工作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我公司”)制订并已向贵局备案的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国信证券结合实际情况对吉和昌进行了第十期辅导,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8,333.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宋文超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大道 130 号综合楼 4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781610167

行业分类          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

经营范围          表面工程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锂电池添加剂和精细
                  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二)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均独立 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备完整的业务流程以 及完善的采购、销售和研发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 能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三)辅导对象配合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均积极配合国信证券的辅导 工作,高度重视辅导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对存在 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积极组织和参与中介机构协调会,辅导期内 的工作进展顺利。

    二、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情况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辅导期开展的主要辅导工作

    结合新三板加期申报相关工作的进行,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开展了主要客户、供应商、贸易商及工程服务商现场走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历史沿革出资流水打印及核查,生产基地批复产能及实际产量情况梳理,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等财务专题事项的讨论与核定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全面理解和学习发行上市最新的法律法规,同时以召开中介协调会、安排专题讨论会、出具备忘录等方式跟踪、督促相关事项进展。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东信达”、“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共同参与了上述相关辅导工作,并通过现场交流或远程沟通与国信证券辅导小组沟通探讨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建议。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小组成员及其情况

    国信证券就吉和昌辅导工作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员为李建国、钟诚、郭昱、蔡其龙以及张鹏等,其中保荐代表人李建国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除此之外,广东信达、中审众环等证券服务机构亦同时参与本次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吉和昌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辅导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和辅导方式

    (1)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间,辅导小组与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校验,专项讨论确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等具体事宜,进一步开展公司及相关个人流水核查,撰写资金流水报告,此外,开展了主要客户供应商走访、董监高访谈及产能产量梳理等工作。
    (2)召开协调会及日常答疑

    本辅导期内,针对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辅导机构召集中介协调会或安排专题讨论会等形式予以专项推进,进一步明确解决路径及时间节点,各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辅导小组接受辅导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专项答疑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2.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辅导期内,国信证券按照辅导计划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辅导协议的履行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和吉和昌按辅导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加辅导、配合辅导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能按照辅导协议约定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向辅导工作小组提供各项资料、配合召开协调会、协助推进尽职调查等,对辅导工作小组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积极落实。本阶段辅导效果良好。

    三、公司上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辅导期内整改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按计划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主要客户供应商走访、董监高访谈、出资流水核查以及产能产量情况梳理等,就尽调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背景原因并督促解决。在辅导对象积极配合下,公司内控及治理情况得到进一步完善。2024 年 12 月,公司完成新三板挂牌申报并获受理,向资本市场迈出重要一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对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按
计划推进新三板挂牌问询回复及后续挂牌交易相关工作,强化公司人员政策理解,跟踪公司业绩,持续关注 IPO 审核动态,积极做好 IPO 上市申请的规划及准备工作。

    四、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将持续按照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推动辅导对象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主要围绕集中授课和培训、继续开展现场核查、协助公司规范企业经营等方面开展,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授课和培训

    辅导工作小组将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定期梳理资本市场及审核动态,帮助辅导对象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加深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及上市审核关注重点的理解。

    (二)完善尽职调查工作

    国信证券将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一起,按照 IPO 审
核要求对公司的业务、技术、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方面进行深入核查、总结及规范,督促吉和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挂牌反馈回复工作

    国信证券将会同吉和昌及其他中介机构就新三板挂牌问询
问题作出回复,保持各方间积极、有效沟通,确保挂牌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需报告的重要变动事项

    本辅导期内,除上述已说明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报告的重要变动事项。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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