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赵金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2 月 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安徽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赵金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时任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2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15 年 6 月以来,公司董事长赵金斌等共计 14 名股东持续存在股权代持行 为,共代 46 人持有公司 98.3 万股,其中赵金斌代 18 人持有公司 53.25 万股。直 至 2024 年 4 月,公司补充披露了上述股权代持情形。 2015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股东信息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赵金斌参与相关股份代持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东方碾磨、赵金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高度重视此次处理决定,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切实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及信 公告编号:2025-002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赵金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1 号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