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70 证券简称:华信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华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J69 金融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龙江省哈尔滨 公 准 肉 食 人 民 币 约 15 个机构 2023 年 10 市中级人民法院 品 股 份 有 300 万元 及个人,要 月 8 日一 限 公 司 证 求 中 审 亚 审 开 庭 一 券 虚 假 陈 太 会 计 师 次,后续进 述纠纷 事务所(特 入 系 统 性 殊 普 通 合 风 险 评 估 伙)承担连 阶 段 , 至 带责任 今,未收到 二 次 开 庭 的 通 知 或 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序号 文号 称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监管 2022 年 1 伙)及袁振湘、倪晓璐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局 月 20 日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书[2022]14 号 的决定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四川监管 2022 年 3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序号 文号 称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局 月 7 日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书[2022]7 号 臧其冠、刘伟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委员会黑龙江监管 黑龙江监 2022 年 8 3 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管局 月 22 日 解乐、李家忠采取行 [2022]1 号 政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4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局 月 3 日 书[2023]1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5 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局 月 3 日 施的决定 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6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月 3 日 书[2023]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7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局 月 3 日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序号 文号 称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书[202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8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月 3 日 书[2023]6 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陕西监管 2023 年 11 9 合伙)及孙有航、汪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局 月 21 日 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书[2023]46 号 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合伙)及王岳秋、陈吉 北京监管 2024 年 2 10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 局 月 7 号 书[2024]32 号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全国股转 监管措施决定书股 合伙)及王岳秋、陈吉 2024 年 3 11 公司会计 转 会 计 监 管 函 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