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 生产和供应;销售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发行对象不属于持股平台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实际经营业务,不属于《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 号》所认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 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况。 3、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 经查询,心连心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 4、与挂牌公司、董事、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心连心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以外,发行对象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信息: 发行对 认购数 认购金 认购方 序号 象 发行对象类型 量 额 式 (股) (元) 河南心 连心化 非自然 1 学工业 在册股 人投资 控股股 17,700, 63,720, 股权 集团股 东 者 东 000 000.00 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 17,700, 63,720, - 000 000.00 1、发行对象认购资产合法合规 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公司发行股份,拟认购的资产为智能装备 48.98%股权,发行对象合法持有智能装备股权,不存在担保、质押、冻结等 权利受限情况。 2、发行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根据发行对象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发行 对象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以直接或间接形式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60元/股。 1、定价方法及合理性说明: (1)每股净资产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2.32 元、2.15 元和 2.38 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高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 (2)前次发行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进行过三次股票发行。 ① 2019 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 1.50 元,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情况、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在与发 行对象沟通的基础上确定。 ② 2021 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 3.00 元,发行价格综合参考宏观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权益分派等多种因 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 ③ 2022 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 3.50 元,发行价格综合参考宏观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权益分派等多种因 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 3.60 元/股高于前三次发行价格。 (3)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次董事 会召开日前,公司股票前收盘价为 3.49 元/股。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1 个交 易日、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信息如下: 交易时段 成交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平均价格(元) 前 1个交易日 0 0 0 前 20 个交易日 18,000 62,820 3.49 前 60 个交易日 18,000 62,820 3.49 前 120 个交易日 28,100 98,069 3.49 资料来源:同花顺 iFinD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中,仅有 3 个工作日有交易,成交金 额 9.81 万元。由于公司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未能形成连续交易价格,导致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无法准确反映公司实际价值。 (4)权益分派 公司 2023 年 5 月 9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5 元,现已实施完毕。 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51 元,现已实施完毕。 上述权益分派已完成除权除息,预计不会对本次发行价格造成影响。 (5)结论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系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发展阶 段、每股净资产、此前发行价格、报告期内权益分派等因素,由公司与投资 者协商后确定。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 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对象以非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目的是收购智 能装备股权,并非以激励员工或获取职工以及其他方服务为目的。本次股票 发行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 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公司股份,且无需向公司 提供其他服务,不以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为前提。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定价公 允,不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的情形。此外,本次发行的 对象为法人,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综上所述,本次股票发 行不适用股份支付。 3、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 17,7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720,000.00 元。(六)限售情况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限售数量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股) (股) (股) (股) 河南心连心化 1 学工业集团股 17,700,000 17,700,000 17,700,000 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7,700,000 17,700,000 17,700,000 0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收购人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 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2024 年 4 月 17 日,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公司 47,864,000 的股份,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南 心连心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办理限售,限售日期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因此,本次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将在发行结束后办理限售,限售时间与 上述收购股份事项相同,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0 项目建设 0 购买资产 63,720,000.00 其他用途 0 合计 63,720,000.00 本次定向发行用于收购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48.98%的股 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为 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0 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 - 0 合计 - 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63,720,000.00 元拟用于购买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48.98%的股权。 详见“三、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3. 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压力容器产品、安装 服务及除尘项目设计等,其中“压力容器产品”与神州精工的主营业务“封 头制造”同属一个产业链。本次收购完成后,神州精工的业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