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 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为:王嘉麟、崔彬彬、刘雨佳、杨颢晨、陈煜、曲欣然、阚绪兴、李梦琪、蒋一玮、陈宇琦,其中王嘉麟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辅导人员与前次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化。以上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正式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贵局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确认辅 导备案受理。前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本期辅导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2、辅导方式 在本辅导期间,辅导机构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资料、现场沟通及核查、网络查询、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组织接受辅导的人员自学等。 (三)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的人员 1、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对象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 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资产管产品、私募投资基金或其他组织形式的,为其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 5% 1 齐红威 以上股份的股东一起做点事保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中 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2 肖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3 何鸿凌 董事、副总经理 4 丰强泽 董事 5 龚印华 董事 6 刘洁 董事、财务总监 7 杜军 独立董事 8 谢波峰 独立董事 9 郭文捷 独立董事 10 栗全锋 监事会主席 11 李辰 监事 12 王大亮 职工监事 13 赵树发 董事会秘书 14 付凤荣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15 张莉华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航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法定代表人 16 刘昼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工作期间,发行人原董事窦勇因其所属机构股东内部人员调整辞任董 事,为完善治理结构及管理结构,发行人选举刘洁为董事。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与技术、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体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查阅辅导对象相关资料并积极执行各项核查程序,对辅导对象在上述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规范整改; 2、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题交流、个别答疑的方式强化接受辅导人员对证券市场法规知识的理解,使其深刻认识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业务和技术等核心竞争力; 4、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协助其制定了可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 6、进一步健全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督促其遵守有关法规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规范运作。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民生证券会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六)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辅导协议》开展具体辅导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辅导义务,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 协助公司进行规范运作,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各项辅导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为第四期辅导工作。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对象根据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建议,积极落实了有关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建议。 辅导机构督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格式及要求;辅导机构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股权代持事项涉及的相关主体进行专项培训,强化相关主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认识;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情况,协助公司继续根据最新规定,持续改进并完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实现规范运营;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及其主要股东进行了关于股票交易事项的培训,强化了相关主体对新三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事项的认识。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尽职调查工作及辅导工作开展过程中,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结合最新法律法规,持续对辅导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对前期尽职调查整改方案持续跟踪,确保辅导对象在整改后持续规范经营。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尚在论证规划中,辅导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尽快落实相关事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计划于 2025 年 1 月开始,辅导工 作小组将由王嘉麟、崔彬彬、刘雨佳、杨颢晨、陈煜、曲欣然、阚绪兴、李梦琪、蒋一玮、陈宇琦组成,民生证券辅导人员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辅导工作的实际进展,认真开展对公司的辅导工作。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继续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业务开展合规性, 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并有效运行;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持续辅导,提升其证券市场知识水平及合规意识;对前期尽职调查整改方案持续跟踪,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 辅导机构会根据本次辅导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修改和补充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针对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的辅导对象的问题,辅导机构将专门提出整改建议,会同辅导对象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跟踪督促完成整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