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5787 证券简称:海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被聘人员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关联方为支持公司的良性发展,解决公司短期资 公告编号:2025-002 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按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价格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建海、都红雯 202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