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生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任志生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任志生 李东红 王 东 周亚群 吴战篪 吴红日 曾超等 罗灼坤 宋意杰 全体监事(签字): 张艳丽 段彦军 李存燕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陈立丰 项目小组成员(签字): 曾劲松 王伟琦 谢博维 肖嘉成 焦维宁 李一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汤海龙 王茂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秦劲力 袁翠娴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李巨林 何媛(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闫全山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八节 附件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章程 五、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的审核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开转让的注册文件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七、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