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70 证券代码:873886 证券简称:瑞红苏州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2025年发 2024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注 公司在预计日常性关联 购 买 原 材 委托晶瑞电子材料股份 交易金额时是根据需求 料、燃料和 有限公司及眉山晶瑞电 74,000,000.00 61,585,900.72 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预 动力、接受 子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服 判,以可能发生业务的 劳务 务 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 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预计日常性关联 出售产品、 向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 交易金额时是根据需求 商品、提供 限公司及眉山晶瑞电子 3,000,000.00 1,387,918.60 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预 劳务 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包装 判,以可能发生业务的 物及原材料 上限金额进行预计,预 计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向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 0.00 41,142.86 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 合计 - 77,000,000.00 63,014,962.18 - 注:2024 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公告编号:2025-007 (二) 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注册资本:105953.638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利新 实际控制人:罗培楠 主营业务: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乙酸[含量>80%]、2-丙醇、氟化铵、过氧化氢[20%≤含量≤60%]、氨溶液[10%<含氨≤35%])及液体消毒剂【过氧乙酸(含餐具洗涤剂)[含量≤43%,含水≥5%,含乙酸≥35%,含过氧化氢≤6%,含有稳定剂]、过氧化氢】,开发生产电子工业用超纯化学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一般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及方式经营)的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 25%) 关联关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常运营,履约能力良好。 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加工服务,委托关联方加工光刻胶配套试剂产品,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 2,800.00 万元。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惠灵村 4 社(成眉石化园区)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俊群 实际控制人:罗培楠 主营业务:电子材料的生产、销售;化学工程技术的研发;批发[仅限票据交易]:硝 公告编号:2025-007 酸、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C]、四甲基氢氧化铵、氢氟酸、2-丙醇、氢氧化钠、氨溶液[含氨>10%]、2-氨基乙醇、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目前正常运营,履约能力良好。 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加工服务,委托关联方加工光刻胶产品,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 4,600.00 万元;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包装物及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 300.00 万元。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薛利新、 罗培楠、胡建康、顾友楼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参照市场定价,公允、合理的确定交易价格。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07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 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