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发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5年02月1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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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4150        证券简称:佛光发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50          佛光发电      2025 年 3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雷红红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钧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瑞智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
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汪望勤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肖建军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吴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吴磊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
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审议《关于提名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建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审议《关于 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瑞智  联系电话:0371-6798282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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