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4150 证券简称:佛光发电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50 佛光发电 2025 年 3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雷红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雷红红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钧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瑞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瑞智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 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汪望勤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汪望勤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肖建军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吴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吴磊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 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审议《关于提名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张建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题》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审议《关于 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瑞智 联系电话:0371-67982828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