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430320 证券简称:江扬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 77 号伟鹏大厦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跃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担保、抵押、信用等方式向各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授信的 公告编号:2025-007 额度),授信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产品形式、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董事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 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相关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