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3579 证券简称:鼎盛精工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山东鼎盛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山东鼎盛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收到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出具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方财富证券于2018年6月20日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止通知发出日,公司已累计超两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东方财富证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5日向公司进行了三次书面催告,单次催告期不少于10天。截至通知发出日,公司仍未向东方财富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东方财富证券首次向公司进行书面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东方财富证券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东方财富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东方财富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财富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公告编号:2025-001 若东方财富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若东方财富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山东鼎盛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