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731 证券简称:纬诚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闻丽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524,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5-00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公司决定对上市战略进行调整,经审核分析,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4,524,3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海燕、沈高妍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5-008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