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贝数码:公开转让说明书

2025年02月2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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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本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
                      从事与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况,
                      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在本人作为索贝数码股东期间,本人和本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
                      分支机构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索贝数码及
                      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

                      三、若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
                      本人和本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从事与索贝
                      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今后从
                      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承诺事项概况          四、如若本人和本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
                      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或新的
                      业务机会时,索贝数码及其分支机构有权优先取得或实施;如本人和本
                      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已经取得或实施的,索贝
                      数码及控股子公司、其分支机构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
                      竞争的业务集中到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否则本人
                      和本人近亲属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停止经营与索贝数
                      码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或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

                      五、本人承诺不以索贝数码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索贝
                      数码其他股东的权益。

                      六、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不再为
                      索贝数码的股东为止。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
                      归索贝数码所有,同时本人将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索贝数码及其控
                      股子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此所获的利益及权益将归索贝数码所有,同时
施                    本人将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索贝数码及其控股子公司或投资者造成
                      的一切损失。


                      姚平、王宇星、彭自强、朱吉辉、成都格瑞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承诺主体名称          成都索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索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成都索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承诺事项              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6 月 3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一、本人/本企业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的关
                      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本企业及本人任职以及
                      本人/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
                      “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
                      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的义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尊重公司的独
                      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三、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
                      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本企
                      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企业保证不
承诺事项概况          利用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违法违规占用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任何形式的担保,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与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
                      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决议。

                      四、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
                      关联企业将不会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
                      的利益或收益。

                      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若存在对涉及本人/本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本人/本企业积极履行回避的义务。

                      六、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作出赔偿。
                      七、上述承诺为本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八、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作出赔偿。

施

承诺主体名称          姚平、王炜、陈晋苏、杨蕙心、曹扬、刘毅、覃家琦、张志坚、刘兵、
                      杨琛、全刚、刘卫东、杨烜、程文卫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减少或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6 月 3 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一、本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方以
                      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及本人任职以及本人控股或实
                      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
                      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将诚信勤勉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保证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尽量
                      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如果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
                      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
                      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
                      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保证不利
承诺事项概况          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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