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贝数码”“申请挂牌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与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方正承销保荐对该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申请挂牌公司持有、控制主办券商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申请挂牌公司未持有或控制方正承销保荐股权。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方正承销保荐推荐索贝数码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核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等。项目组对索贝数码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访谈,并复核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文件;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和相关意见 本主办券商按照《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立项工作规则》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项目立项标准》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得到本主办券商立项审批同意。 (二)质量控制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4 年 5 月 27 日,索贝数码项目组完成现场尽职调查以及相关底稿收集, 并向质量控制部提出现场核查申请。质量控制部于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7 日对索 贝数码挂牌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出具了现场核查工作报告,另外质量控制部对申报材料和底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书面审核和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现场核查工作报告、申报材料和底稿中的审核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核查与反馈,并对底稿进行了补充,质量控制部对回复意见和补充的底稿进行了进一步 的核查,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质量控制部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 在通过现场核查及对项目组提供的底稿及附件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对该项目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等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后,质量控制部认为,项目组出具的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依据充分,索贝数码项目经质量控制部审核通过,同意申请问核程序。 (三)内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4 年 6 月 20 日,内核部收到内核申请相关文件,确认材料完备性后,组 织该项目相关质量控制部、内核部人员以及该项目的签字人员、项目组成员等履行了问核程序。 2024 年 6 月 20 日,内核部发布内核会议通知,将会议相关情况和内核申请 相关材料送达各内核委员。 2024 年 6 月 25 日,内核委员会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对本次索贝数码新三板挂 牌项目进行了审核。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分别为严玉娜、沙莎、李欣、陈培承、彭西方、陈寅秋、张亚珍,上述人员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业务规则》《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对内核机构审核的要求,内核委员经审核讨论,对索贝数码本次股票挂牌出具如下的审核意见:(1)项目组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索贝数码进行了尽职调查。(2)索贝数码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3)索贝数码符合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条件。 综上所述,索贝数码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布的挂牌条件。经 7 位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同意推荐索贝数码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四、申请挂牌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一)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 1、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董事会已依法就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已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6 月 3 日,索贝数码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采取集合竞价方式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6 月 18 日,索贝数码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采取集合竞价方式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包含了必要的内容,包括:(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3)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公司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2、股东人数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姚平 1,121.00 14.01% 2 陈锋 1,121.00 14.01% 3 曹侠 862.60 10.78% 4 格瑞斯 842.50 10.53% 5 王宇星 504.00 6.30%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6 彭自强 504.00 6.30% 7 华数元启 477.80 5.97% 8 朱吉辉 300.00 3.75% 9 陈颖 250.00 3.13% 10 许立波 250.00 3.13% 11 陈映芬 250.00 3.13% 12 索艾投资 228.40 2.86% 13 邱严杰 225.60 2.82% 14 李新建 190.00 2.38% 15 南京索益 189.20 2.37% 16 晋江邦贝 180.00 2.25% 17 沈余银 150.00 1.88% 18 索浦投资 106.20 1.33% 19 欧阳睿章 80.00 1.00% 20 索欧投资 62.40 0.78% 21 程文卫 44.00 0.55%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