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于以“超高清视频”为代表的专业视听技术、以“云和 AI”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场景化应用,主要通过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方式,为媒体、教育、政企等行业用户提供专业视听和数字化相关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业务明确,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须的各项资质,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等,公司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10、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说明 公司无控股股东。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姚平直接持有索贝数码 14.01%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 45.8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索贝数码之外,姚平并未控制其他企业。 经核查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商标、专利等资料,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确保相关交易公平公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公司无控股股东,为规范关联交易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避免出现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1、公司不适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的说明 不适用。 1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2.33 元,不低于 1 元/ 股。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3,204.76 万元、1,868.36 万元,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3、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主营业务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主营业务属于“1710 软件与服务”。 公司所属行业或所从事业务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2)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3)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情况及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编制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充分披露了以下信息: 1、公司挂牌后拟进入的市场层级、拟采用的交易方式、选用的挂牌条件指标等; 2、公司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主要产品或服务、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所属细分行业发展情况、重要会计政策、财务状况等; 3、能够对公司业绩、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业务稳定性、经营持续性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源要素和各种风险因素; 4、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四章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五、申请挂牌公司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公司的主要风险提示如下: 1、技术创新不足或产品商业化进度拖延可能带来的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选择投入的研发方向及由此取得的创新成果可能会与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公司的新产品无法有效满足未来的用户需求,降低公司产品及服务体系的整体竞争力。除此之外,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受到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人才流失可能带来研发能力减弱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典型的人才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的突破创新依赖经验丰富、结构稳定的研发团队。目前国内市场对专业视听和数字化方面的技术和产品需求不断增加,且要求不断提高,导致市场上高端研发人员相对稀缺。若因不可预计的因素导致公司研发人员流失,可能会造成公司研发能力减弱及经营业绩下滑等不利影响。 3、技术泄密可能引发的市场竞争力减弱的风险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核心技术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之一,也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公司商业机密将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力减弱,也将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4、产业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风险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公司的业务主要面向媒体、教育等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对传媒、教育等下游领域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和规范相关行业的发展。如果相关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某些部门或协会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偏差,将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市场空间受竞争对手的影响较大。竞争对手对相关视频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加强专业视听、人工智能、云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压力。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提高现有的品牌认知度并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来响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6、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480.97 万元、 4,166.30 万元、-5,074.7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204.76 万元、1,868.36 万元、-5,279.64 万元,公司净利润存在下降的风险。 7、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可能导致的资金压力及经营业绩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呈现增加趋势,有可能会对公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①如果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②若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扩大、账龄进一步上升,坏账准备金额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能因为客户无法偿还欠款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③如果应收账款规模扩大,也会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8、收入季节性可能导致个别季度经营业绩较低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多数是媒体、教育和政企客户,这些公司的财务结算通常集中在下半年,因此公司的收入确认比较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季节性特点可能导致利润在各季度出现较大波动,甚至可能出现个别季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因此投资者一般不能根据公司年度内某一期间的收入利润情况推算全年业绩,也不能根据公司既往业绩推算未来年份业绩。 9、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索贝数码、卓元科技、索贝云计算于 2023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峰潮信息、前海日新于 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等文件,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本公司及子公司卓元科技、索贝云计算在报告期内适用此优惠。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来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可能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10、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存在一定依赖风险 2022 年度、2023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276.21 万元和 2,297.94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8.75%和 45.85%。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对政府补助存在较大依赖,若今后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六、主办券商对申请挂牌公司的培训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主办券商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对索贝数码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人员等主体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 括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财务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承诺履行和规范运作等,加强相关主体合规意识,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其知悉负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协助其提高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 七、关于主办券商本次推荐挂牌业务聘请第三方合规性情况 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及《关于规范主办券商推荐业务中聘请第三方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8]1106 号)的要求,主办券商对索贝数码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主办券商和索贝数码在本次新三板挂牌项目中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主办券商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本主办券商在索贝数码本次新三板挂牌项目中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索贝数码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主办券商对索贝数码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索贝数码在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具体为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底稿辅助整理及电子化服务、材料打印制作以及荣大云协作软件咨询及支持服务。 除上述中介机构外,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索贝数码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八、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一)对挂牌公司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及其是否遵守相应的规定进行备案的核查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索贝数码共有 7 名机构股东,分别为格瑞斯、华数元启、索艾投资、南京索益、晋江邦贝、索浦投资、索欧投资。 其中,格瑞斯、索艾投资、索浦投资、索欧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 公司股东中存在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华数元启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号:S33095),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工作。华数元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浙江华数文化传媒 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P1010813)。 2、南京索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