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8637 证券简称:普利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 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2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吴小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46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9.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于冬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期生效,上述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郭颖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期生效,上述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红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期生效,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2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覃厚福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2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公告编号:2025-011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期限届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