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九目化学系按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挂牌规则》的规定,公司存续期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公司成立日期为2005年9月8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的存续期限已满两个以上的完整会计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3、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历次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股东 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4、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全套工商内档、三会文件、增资扩股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公司的增资、减资及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程序,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未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5、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并有效运作。同时,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与股东等主体的纠纷解决机制,公司已建立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能够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全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网公开信息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简历、调查表等资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6、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全套工商内档及公司章程等资料,公司未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的业务资质、许可等,查阅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全体董监 高的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同时经核查全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网公开信息,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二)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12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四)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六)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七)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8、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提交的财务 报表截止日为2024年5月31日,不早于股份公司成立日2019年11月6日。 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已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及资产处置等财务决策授权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9、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OLED前端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的OLED产业属于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是全球OLED升华前材料及中间体领域的龙头企业,根据群智咨询统计,2023年公司在全球OLED升华前材料及中间体的市场占有率约2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10、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的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OLED前端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独立。 (2)公司的资产独立 公司系九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专利以及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不存在权利瑕疵、权属争议纠纷或其他权属不明的情形,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资产独立。 (3)公司的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超越股东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人员独立。 (4)公司的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部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登记、纳税申报和履行税款缴纳义务;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财务独立。 (5)公司的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履行各自职责。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组织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机构独立。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1、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1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为5.06元/股,不低于1元/股;同时公司2022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9,660.87万元和20,336.85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8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3、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的OLED前端材料产品属于“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中的“有机发光材料”;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公司主要产品符合目录中“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2.2电子核心基础产业”之“2.2.8关键电子材料”。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公司根据《挂牌规则》第四章的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情况及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编制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充分披露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同时,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诚实守信,及时向申请挂牌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保证申请挂牌公司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认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挂牌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主要问题和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其自身特点所决定,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可能出现的以下主要问题和风险予以充分的关注: (一)地缘政治局势及出口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以外销为主,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71%、87.48%和 91.54%,境外销售区域主要包括韩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等。近年来,受到主要经济体贸易政策变化,部分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全球贸易摩擦明显增多,国际局势跌宕起伏,各类不确定、不稳定因素频现,地缘政治问题可能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显著影响。若未来全球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则将对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境外客户因加征关税、贸易壁垒等原因而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价格,也会使得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迭代与产品创新风险 OLED 有机材料属于新型显示技术的核心环节之一,具备明显的技术密集的特点,产品及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OLED 前端材料厂商往往需要随着下游终端材料客户及面板厂商产品的不断升级,持续进行配套的研发创新,优化反应路径与纯化技术,以满足下游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从而使自身始终保持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创新与技术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5,877.75万元、6,560.83 万元和 3,491.8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3%、7.47%和 8.04%。但若公司未来无法准确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导致在配套客户的技术开发方向上发生重大失误,又或者在研发过程中未能突破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明显不达预期,致使落后于同行业技术迭代创新进度,则可能将对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迭代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露与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技术创新与经验积累,公司在化学合成、纯化等方面发展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