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400053 证券简称:佳纸 5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6-1-70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启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096,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6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子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96,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0,096,33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超、万昊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06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