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400255 证券简称:亚星 3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 人民法院诉讼费预缴通知单,案号为(2025)黑 0110 民初 2028 号,现公告如 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市亿恒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5-017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俞明洁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本次诉讼原告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在先判决生效至今,第三人仍未向 原告支付案涉货款。 因第三人对被告一及被告二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已损害到原告债权 实现,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支付原告人民币 3,441,517.7 元; 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 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将密切关注并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诉讼费预缴通知单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