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贵科技:补充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1

2025年02月27日查看PDF原文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璋、廖德贵通过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91.32%的股份,在公司任董事职务,履行回购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丧失任职资格,公司未作为特殊投资条款的义务或责任承担主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上述,预计不会因回购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触发回购条款时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结合相关主体签订有关终止或变更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或补充协议,详细说明变更或终止特殊投资条款协议是否真实有效;解除前是否涉及触发相关条款,如涉及,请说明履行完毕及具体履行情况,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一)结合相关主体签订有关终止或变更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或补充协议,详细说明变更或终止特殊投资条款协议是否真实有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历次融资协议、股东填写的调查问卷及本所律师对公司股东的访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主体签署的有关终止或变更特殊投
资条款的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协议名称      签订主体    签订              协议主要内容

号                                日期

                                        1.对《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
                                        8.1条委派监事条款进行修订,变更为:“8.1
                                        各方同意,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的组成、职权、董事及监事选举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庆国贵赛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
                                        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则执行。”

                                        2.对《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
                                        8.4条特殊知情权条款进行修订,变更为:
                                        “8.2各方同意,甲方享有的股东查阅权以及
                                        乙方信息披露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则
                                  2021  执行。”

1  《补充协议》                  年 11  3.对《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
                  公司、君怀科  月 5  7.1条约定的回购触发情形进行修订,删除
                  技、宁波君怀、 日    了第7.1.2条和第7.1.4条约定的回购触发情
                  赛伯乐创科、秦        形。

                  长城、陈喆、李        4.明确约定《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
                  娅妮、陈枢、重        项下业绩承诺与补偿、最惠国待遇、优先清
                  庆北碚基金            算权条款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并
                                        终止执行,重庆北碚基金基于该等条款约定
                                        享有的特殊权利于《补充协议》生效日自动
                                        终止。

                                        5.明确约定重庆北碚基金基于《重庆北碚基
                                        金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享有的“股
                                        份回购权”、“合格上市”、“反稀释条款”、
                                        “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特
                                        殊权利的相关条款的效力于公司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境内外股票交易
                                        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
                                        件之日自动终止。若公司首发上市被上市审
                                        核机构否决,前述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的效力
                                        自动恢复。

                                        对《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7.1
                                  2024  条、《补充协议》项下第2.1条股份回购条
2  《补充协议二》                年 7  款进行修订,变更为:“7.1当出现以下情
                                  月 11  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一回购甲方所持有
                                  日    的全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份:

                                        7.1.1标的公司未能根据约定于2026年12月


序    协议名称      签订主体    签订              协议主要内容

号                                日期

                                        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的;

                                        7.1.2标的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甲方进入
                                        时标的公司净资产的50%;

                                        7.1.3乙方或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附件
                                        的相关条款,并给甲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上述任一情况发生的,甲
                                        方不行使上述股份回购权。”

                                        对《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
                                        12.1条反稀释条款进行修订,变更为:“12.1
                                        反稀释条款:乙方及丙方同意,在本次增资
                                  2024  后至标的公司上市前,如新投资者根据某种
3  《补充协议三》                年 9  协议或者安排导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月 18  或新发行股份的价格低于甲方本次增资的
                                  日    价格,则丙方一应将其间的差价补偿于甲
                                        方,或将对应金额计算可持有标的公司的股
                                        份无偿转让给甲方,以使甲方本次投资价格
                                        与新投资者投资的价格相同。”

                                        1.对国贵有限与赛伯乐创科及其他相关主
                                        体于2018年6月27日签署的《关于重庆国贵
                                        贸易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协议书》(以下简
                                        称《赛伯乐创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第五
                                        条“公司治理”、第十四条“估值调整”条
                                        款进行修订。

                                        2.明确约定赛伯乐创科特殊权利保护(股份
    《补充协议》                2021  或股权回购权利、公司治理权利、股份或股
4  (以下简称《赛                年 6  权转让权利、优先受让权利、反稀释权利、
    伯乐创科补充                月 1  优先清算权利、挂牌上市对赌权利、业绩承
    协议》)                      日    诺及补偿权利、优先认购权及甲方其他保护
                                        性权利)相关条款的效力于公司向中国证券
                  公司、君怀科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境内外股票交易所
                  技、陈国璋、陈        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
                  枢、赛伯乐创科        之日自动终止。若公司首发上市被终止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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