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2094 证券简称:金昌蓝宇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5 年 2 月 24 日,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订了《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 “辽宁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辽宁证监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材料,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同意备案。公司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进入辅导期,辅导机构为招商 证券。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 公告编号:2025-004 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公司 2022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317.90 万元、3,322.98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1.75%、15.38%,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目前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券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券商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暂不一致,公司目前尚在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流程。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沈阳金昌蓝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