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股)
4 浙江东达云信 210,667
5 重庆游匣客 140,444
6 深圳中盛新元 70,222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重庆股转公司办理完毕宁波蓝桦、贵州景渝鸿瑄
就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的相关手续。
2024 年 9 月 19 日,宁波蓝桦分别与重庆赛创鸿远、常友焊管签署《关于重
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宁波蓝桦将其持有的公司540,171 股股份、162,051股股份分别转让给重庆赛创鸿远、常友焊管。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重庆股转公司办理完毕重庆赛创鸿远、常友焊管
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的相关手续。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于重庆股转公司办理完毕广州盛元壹号、浙江东达
云信、重庆游匣客、深圳中盛新元就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的相关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君怀科技 5,885.6694 91.3229
2 贵州景渝鸿瑄 140.4445 2.1792
3 重庆北碚基金 128.9000 2.0000
4 宁波君怀 88.2964 1.3700
5 广州盛元壹号 63.2000 0.9806
6 重庆赛创鸿远 54.0171 0.8381
7 浙江东达云信 21.0667 0.3269
8 常友焊管 16.2051 0.2514
9 秦长城 15.4171 0.2392
10 重庆游匣客 14.0444 0.2179
11 深圳中盛新元 7.0222 0.1090
12 陈喆 7.0171 0.1089
13 李娅妮 3.6000 0.0559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6,444.9000 100.0000
(四)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君怀科技 5,885.6694 91.3229
2 贵州景渝鸿瑄 140.4445 2.1792
3 重庆北碚基金 128.9000 2.0000
4 宁波君怀 88.2964 1.3700
5 广州盛元壹号 63.2000 0.9806
6 重庆赛创鸿远 54.0171 0.8381
7 浙江东达云信 21.0667 0.3269
8 常友焊管 16.2051 0.2514
9 秦长城 15.4171 0.2392
10 重庆游匣客 14.0444 0.2179
11 深圳中盛新元 7.0222 0.1090
12 陈喆 7.0171 0.1089
13 李娅妮 3.6000 0.0559
合计 6,444.9000 100.0000
根据公司各股东的声明和保证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各股东所持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所持股份无被冻结或保全的情况。
(五)公司历次融资协议的特殊投资条款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融资协议、股东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公司与股东签订的特殊投资条款包括与重庆北碚基金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与赛伯乐创科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与赛伯乐创科原合伙人(宁波蓝桦除外)及新投资方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与海南安诚泰富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或解除情况如下:
1、与重庆北碚基金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调整、解除或终止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重庆北碚基金与公司及君怀科技、宁波君怀、赛伯乐
创科、秦长城、陈喆、李娅妮(以下合称“公司当时的全体股东”)、陈枢签署了《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就重庆北碚基金投资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约定了特殊权利相关条款;2021 年 11 月 5日,重庆北碚基金与公司、公司当时的全体股东、陈枢签署了《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议》项下部分条款变更及终止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为满足公司本次挂牌需求,重庆北碚基金与公司、公司当时的全体股东、陈枢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8 日签署了《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和《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与《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结合《挂牌审核指引》的要求,对重庆北碚基金享有的特殊权利安排进一步进行调整。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重庆北碚基金享有的特殊投资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特殊投 《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 是否符合《挂牌
资条款 议》的具体内容 补充协议的安排 审核指引》的要
求
7.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 《补充协议二》已将左
(重庆北碚基金,下同)有权 述第 7.1 条调整为:
要求丙方一(君怀科技,下 7.1 当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同)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全部或 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
部分标的公司股份: 一回购甲方所持有的全 符合。
7.1.1 标的公司未能根据约定于 部或部分标的公司股 未将公司作为义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 份: 务或责任主体,
回购权 上市的; 7.1.1 标的公司未能根据 不属于《挂牌审
7.1.2 在标的公司上市后非因甲 约定于 2026 年 12 月 31 核指引》要求的
方原因导致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的; 应当予以清理的
的股份无法流通的(法定锁定 7.1.2 标的公司累计新增 条款。
期除外); 亏损达到甲方进入时标
7.1.3 标的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 的公司净资产的 50%;
到甲方介入时标的公司净资产 7.1.3 乙方或丙方实质性
的 50%; 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相
特殊投 《重庆北碚基金增资扩股协 是否符合《挂牌
资条款 议》的具体内容 补充协议的安排 审核指引》的要
求
7.1.4 标的公司 2021 年或者 关条款,并给甲方造成
2022 年未能完成本协议第五条 实质性损失的。
约定的承诺业绩指标的;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上述
7.1.5 乙方(公司,下同)或丙 任一情况发生的,甲方
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 不行使上述股份回购
相关条款,并给甲方造成实质 权。
性损失的。
12.1 反稀释条款:乙方及丙方 《补充协议三》已将左
同意,在本次增资后至标的公 述第 12.1 条调整为: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