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430051 证券简称:九 恒 星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超群先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郭超群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方向 (股) (元/股) (元)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3000 0.62 1860.00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5000 0.62 3100.00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5000 0.62 3100.00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5000 0.62 3100.00 2024 年 11 月 26 日 买入 做市交易 10000 0.62 6200.00 2025 年 2 月 26 日 卖出 做市交易 5600 0.59 3314.00 根据计算,本次短线交易郭超群先生亏损 16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未形成交易收益。 公告编号:2025-003 经公司核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的发生系郭超群先生的家属使用账户时疏忽误操作所致,买入与卖出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盈利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盈利的目的。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郭超群先生通过上述交易未产生收益,因此不存在收益上缴的情形。 (二)郭超群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对上述短线交易给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