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3月04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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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不存在违反规
 定的情形。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共计 0 人。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在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 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 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 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 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定要求。在新三板挂牌以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正进一步规范完 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 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 引下,做到有序工作、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 控制体系。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080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远洋国际二期 E 座十二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5 年 3 月 3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  陈建滨        蒋明刚

 签字年限                  3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6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  9
 元)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5] 第 0080 号
 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厦门陆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海环保”)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陆海环保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陆海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陆海环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陆海环保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陆海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陆海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陆海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陆海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陆海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陆海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建滨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明刚

                                      2025 年 03 月 03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521,529.32      4,400,553.2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2          3,738,600.00

 应收账款                                五、3          7,043,686.84      9,846,791.3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4          1,130,793.89      1,106,283.89

 应收保费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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