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2178 证券简称:递家物流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递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5-011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178 递家物流 2025 年 3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26 号递家物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与开源证券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宏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臻满如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青浦区。2025 年预计与上海臻满如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运输业务往来。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宏。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证券账户卡。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或信函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8:30 公告编号:2025-011 (三)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26 号递家物流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黄曼 2.联系电话:024-31218336 3.电子邮 箱: huangman@sinodh.com 4.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26 号递 家物流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递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沈阳递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