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科技: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2025年03月0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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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4975          证券简称:新锐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由王水庆变更为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王水庆持有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的股份,王水庆与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


                                                                                    公告编号:2025-030

            企业名称                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经发路 199 号
              住所

                                          办公楼 4 楼西侧第一间办公室

            实缴出资                              50,000,000

            成立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实际控制人名称                            王水庆

                                    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明确:合伙企业由 17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设立,普通合伙人 1 人为王水庆,有限合伙 16
                                    人,其中王水庆出资额占 48%。王水庆先生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

三、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4 年 7 月 18 日柳圣昉与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柳圣昉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股 7,526,400 股份转让给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王水庆变更为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仍为王水庆。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新增一致行动人,新增一致行动人为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变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水庆先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稳步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0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权益报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权
                                            益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人数发生变化,挂牌公司应当比照《收购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新增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售手续;限售期为自其成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嵊州新钝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限售。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股权转让协议》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新锐焊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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