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4)苏 0591 民初 16949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4)苏 0591 民初 16949 号案《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租赁物买卖合同》终止履行,各方均不在《租赁物买卖合同》项下主张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2、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 赁本金及至 2028 年 02 月 20 日租息共计 20261149.56 元;双方同意上述款项由 被告于 2028 年 02 月 20 日前分期支付; 3、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7557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72557 元,由 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4、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第 2、3 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5-023 5、如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超过 30 天的,原告有权就被告全部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并有权就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租赁物危废焚烧炉 1 套、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史口镇博昌路以东、消防路以北不动产(权证号:鲁(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0021373 号)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范围内优先受偿,并有权以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质物(被告东营德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所得款项在质押范围内优先受偿。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