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恩口腔: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03月0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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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0938        证券简称:可恩口腔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发  (2024)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耗材及医疗器械或  40,300,000.00    18,100,222.42  关联方增加、交易量预
商品、提供  设备                                                计增多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品牌使用费          5,400,000.00    2,332,271.63  关联方增加、交易量预
                                                                计增多

合计                -          45,700,000.00    20,432,494.05          -

  注:2024 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后续披露的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二) 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海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海诺”)与青岛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或者青岛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预计需要发生用于销售耗材、设备等交易约2,300.00 万元;公司按照与青岛

                                                                                  公告编号:2025-003

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或者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根据可恩品牌的市场影响度向其收取品牌使用费等预计 200.00 万元。

  2025年度,济南海诺与淄博可恩齐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预计需要发生用于销售耗材、设备等交易约 430.00 万元;公司按照与淄博可恩齐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根据可恩品牌的市场影响度向其收取品牌使用费等预计120.00万元。

  2025年度,济南海诺与济南明湖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预计需要发生用于销售耗材、设备等交易约 800.00万元;公司按照与济南明湖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根据可恩品牌的市场影响度向其收取品牌使用费等预计100.00万元。

  2025年度,济南海诺与因肥城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预计需要发生用于销售耗材、设备等交易约 500.00万元;公司按照与肥城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使用协议,根据可恩品牌的市场影响度向其收取品牌使用费等预计120.00 万元。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支持,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03

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济南海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或者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南明湖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淄博可恩齐盛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肥城可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均按照实际经营采购需要签署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品牌管理需求制订年度管理事项并签订协议。济南海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 2025 年度发生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4,570.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的控制与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德州可恩口腔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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